《吉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17-12-07 1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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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
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17年12月7日)
近日,bet36体育在线欧洲版出台了《吉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吉省价审〔2017〕251号,以下简称《第三方审核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第三方审核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完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机制,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行为,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329号)、《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24号)、《吉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吉财综〔2015〕34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2.《第三方审核办法》的适用范围?
吉林省范围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实施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过程中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的行为。
3.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及其相关概念是什么?
第三方是指根据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办法和程序确定的,向价格主管部门有偿提供成本审核服务的具有会计、审计、工程造价等相应资质和技术优势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可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项目包括重大的、复杂的成本监审项目;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成本监审项目;其他适合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的成本监审项目。
4.《第三方审核办法》中价格主管部门和第三方服务单位的责任是什么?
价格主管部门在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工作中,应当履行成本监审主体责任。制定第三方审核服务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审核依据、原则、方法和标准;根据成本监审文书格式规定向监审对象下发成本监审相关文书,收集成本监审资料,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协调、指导和监督第三方开展成本审核工作;对第三方提供的成本审核报告进行评价和验收;按规定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第三方服务单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依据、原则、方法和标准,开展成本审核。委派不少于2人的专业人员,根据成本监审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被监审对象进行成本审核;及时主动向价格主管部门反馈成本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时完成成本审核任务,保证成本审核质量,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成本审核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5.《第三方审核办法》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本办法自2018年1月8日起施行。
《吉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