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6年12月份及全年物价形势简析
2017-01-20 11:31:00 来源: 责任编辑:
12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0%。全年累计上涨1.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4个百分点。
一、12月份物价形势变动概况
从环比看,八大类指数“六涨一平一降”,医疗保健类、食品烟酒类、交通和通信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分别上涨1.5%、1.3%、0.7%、0.2%、0.1%、0.1%;衣着类价格环比持平;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环比下降0.6%。
从同比看,八大类指数“七涨一平”,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衣着类、食品烟酒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10.9%、3.6%、2.6%、1.2%、0.9%、0.7%、0.6%;居住类同比持平。
二、全年物价形势分析
全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1.6%,价格运行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持低涨幅平稳运行。各月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最高为12月份的同比上涨2.0%,最低为8月份的同比上涨0.9%,全年累计上涨1.6%,总体呈现低涨幅平稳运行态势。
二是医疗保健和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涨幅较大。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累计上涨3.2%,医疗保健类价格同比累计上涨6.1%,是影响总指数上涨的主要因素。
三是居住类价格由升转降。今年,居住类价格走势呈现新趋势,从2月份起,连续十个月呈同比下降态势,2-11月份分别下降0.2%、0.2%、0.4%、0.6%、0.6%、0.8%、0.7%、0.4%、0.2%、0.1%,12月份同比持平。
三、做好价格工作的政策建议
一是要落实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的原则,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二是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改革步伐,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要素成本。更好地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作用,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积极贯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加快建立竞争政策与产业、投资等政策的协调机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2016年12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
指 标 | 环比 | 同比 | 累计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100.6 | 102.0 | 101.6 |
一、食品烟酒 | 101.3 | 101.2 | 103.2 |
二、衣着 | 100.0 | 102.6 | 101.8 |
三、居住 | 100.1 | 100.0 | 99.7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100.2 | 100.6 | 100.5 |
五、交通和通信 | 100.7 | 100.9 | 98.7 |
六、教育文化和娱乐 | 100.1 | 100.7 | 100.6 |
七、医疗保健 | 101.5 | 110.9 | 106.1 |
八、其他用品和服务 | 99.4 | 103.6 | 102.2 |
2016年12月份市州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
地 区 | 同比 | 食品(同比) |
长春市 | 101.4 | 100.7 |
吉林市 | 100.9 | 100.6 |
四平市 | 101.6 | 101.2 |
辽源市 | 101.3 | 103.9 |
通化市 | 103.1 | 99.8 |
白山市 | 101.4 | 101.1 |
松原市 | 103.0 | 102.1 |
白城市 | 101.5 | 102.5 |
延边州 | 103.1 | 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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