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议发布

我局关于《吉林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及有关问题实施意见》已经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2015-11-06 11:15:00       来源:      责任编辑:

115日下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改革事项,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改革工作。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巴音朝鲁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蒋超良出席会议。

省物价局局长孙德华向会议汇报了《吉林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及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的起草说明,详细汇报了《实施意见》起草的背景、作用、意义,明确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后物价、卫生、人社等部门的监管职责。

会议指出,要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管,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有利于控制费用、公开透明、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程序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会议要求,尽快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实施意见》,并推动政策的落实。《实施意见》的发布将有利于我省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有助于缓解当前看病难的矛盾,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有利于促进医疗市场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