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的通知
2010-01-08 09:25:00 来源: 责任编辑:
关于召开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及双阳区、江源区物价局(发改委、局)、价格监督检查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发展和改革(物价)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拟于2010年1月15日召开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月14日下午报到,15日上午8时30分开会(竺延风副省长到会做重要讲话,请会议代表提前10分钟入场),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吉林省新民宾馆(长春市新民大街626号)。
三、参加人员
1、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物价局长(价格监督检查局长)或分管物价工作的发改委(经济发展局)主任1人,负责综合文字工作的处(科)长1人。
2、各县(市)及双阳区、江源区物价局长(价格监督检查局长)或分管物价工作的发改局领导1人。
3、省物价局领导及各处正副处长、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
各地要按通知要求确定参会人员,并于1月11日前将参会人员及司机名单报至会务组。因宾馆房间紧张,各地要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超出会议规定的人员请自行解决食宿。
联系 人:曹占发
联系电话:0431-88581216 13504402983
0431-88581180(传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