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工作职责

2017-08-21 10:32:00       来源:      责任编辑:

第四十五条 物价部门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价格体系,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组织实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差别水价、差别电价,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等价格政策。

  (二)负责价格管理与监督,对排污费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指导价格、排污权交易底价进行调控,加强环保价格监管。

  (三)负责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资源环境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

  (四)监管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差别电价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