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工作职责
2017-08-21 10:32:00 来源: 责任编辑:
第四十五条 物价部门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价格体系,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组织实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差别水价、差别电价,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等价格政策。
(二)负责价格管理与监督,对排污费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指导价格、排污权交易底价进行调控,加强环保价格监管。
(三)负责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资源环境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
(四)监管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差别电价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